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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如何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
企业在从事生产过程中,由于产品加工生产的工序和使用的机器设备等,难免会发生工伤事故,且事故多集中发生在劳动强度密集度较大的生产企业。对于因工伤产生的经济补偿,只要不是员工醉酒、自残、自杀或故意犯罪产生的,在处理申报工伤时一般不会过多考虑劳动者的过错,也就是工伤事故的发生虽然是因为员工违法操作规定、疏忽大意而造成的,但企业仍要对工伤员工进行经济补偿。因此,企业有效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关系到企业能否减少经济损失,同时也避免员工受到工伤伤害。 一、对员工特别是新员工进行职业培训,强化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据相关资料统计分析,绝大多数工伤事故都是因为员工违反操作规程或安全意识较差造成的。一些新进入企业工作的员工,由于没有经过专业的技术培训和职业教育,对所要从事的生产过程和设备操作是十分陌生的,因此,新进入员工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显的十分重要。同时,定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培训,提高广大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杜绝违章行为发生,维护生产秩序。 二、完善科学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生产防护措施。 企业要想尽可能减少工伤事故,就必须完善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建立标准化作业制度,对员工要经过培训后方能上岗,用科学的管理制度防范和杜绝工伤事故发生。 三、及时发放配备劳动保护用品。企业对一些特殊岗位的员工,要及时发放手套、雨鞋、雨衣、防尘口罩等劳动保护用品,向员工配备这些用品不是一种福利,而是为了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减少工伤事故的一种预防措施。 四、安排员工加班加点工作时应考虑员工身体承受能力。 企业有时在生产或者销售旺季时,往往会安排员工加班加点,在连续疲劳工作的情况下,很容易发生工伤事故,作为企业要防止因疲劳工作产生工伤。 五、定期对企业生产设备进行检测和维护,防止因生产设备的原因发生事故。 企业的生产设备长时间使用可能会产生损坏或老化,及时检测和维护生产设备是可以避免一些事故产生。同时,对生产车间等场所的硬件设施也要进行安全检测,避免不必要事故产生。 六、主动参加工伤保险,减少工伤事故带来的损失。 尽管企业采取了预防工伤事故的措施,但仍可能会发生工伤事故,为了减少工伤事故对员工个人带来的生理和心理伤害,降低企业因工伤事故带来的经济损失,企业应参加企业工伤保险统筹。所谓工伤保险,就是当企业员工发生工伤事故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来对受伤员工时行经济补偿,这样就分担了企业的经济压力。如果企业没有依法办理工伤保险的,发生工伤事故时,全部费用就要由企业来承担,这样对企业而言就得不偿失了,因为企业生产中可能发生工伤的可能性相比其它企业要高很多,因此,通过加入工伤保险来分散风险对企业来讲是十分必要的。同时企业积极参加企业工伤保险,也能为企业营造一个良好生产经营秩序,增强企业的凝聚力。 七、针对一些特殊岗位可适当为员工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分担企业和员工的经济负担。企业在为员工办理了工伤保险的同时对某些特殊工种发生意外伤害概率比较高的岗位员工,再额外办理商业保险。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可以选择为员工购买意外伤害的商业保险,万一发生其它安全事故,也可以有效分担企业和员工经济负担。通过上述各项措施的落实,以有效防止和减少工伤事故发生,万一发生工伤事故,通过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商业险来合理分担损失。
做好工伤预防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做好工伤预防的主要措施有:1、加强劳动者安全生产的培训,让劳动者有安全生产的强烈意识;2、及时合理发放合格的劳动保障用品;3、在危险岗位醒目位置张贴安全生产警示标志;4、建立安全生产的标准程序,并严格监督执行。
法律分析
工伤事故的发生是由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相互作用的结果。因此,预防工伤事故的根本措施是杜绝人的违章行为,消除或控制设备、工具存在的隐患,提高设备、工具的本质安全性。除劳动保障部门应加强工伤预防立法和加强监管外,对企事业单位来讲,工伤的预防措施应包括:1.从思想上重视工伤预防,提高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及工伤预防重要性的认识,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认清事故给企业正常运行和经济效益带来的巨大危害。2.建立和健全工伤预防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实行全员、全面、全过程、全天候的安全管理,真正做到人人、处处、事事、时时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3.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认真做好安全评价工作,做好工伤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演练工作。采用系统科学的方法,辨识和分析系统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发生重大事故和社会灾害性事故的发生。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如何预防工伤事故?
构建和谐社会,为劳动者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保护劳动者身心健康,是每一个用人单位必备的条件。采取各种有效的措施,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以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生产发展。要做好工伤事故的预防工作,必须抓住突发事故的源头,并对整个劳动过程中加强生产、方面的监督管理。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教育培训
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通过不同形式的安全教育,使劳动者遵守法规,学会掌握安全生产方面的知识和操作方法,增强事故的预防和处理能力。对从事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做到“持证上岗”,保证安全生产。
二、管理监督
由政府机关、企业单位组织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和措施,制定有关安全规程,规范安全标准,求其共同遵守,提高管理水平,加大监管力度,常检查、早发现、早治理。
三、安全操作规程
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对不同的岗位应专人专岗。
四、工程技术措施
对设备、设施、工艺、操作等,从职业安全卫生角度进行计划、设计、检查和定期保养的措施。
五、严格执行作息制度,避免疲劳过度地工作。
六、环境保护
生产场所的环境,往往被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害物质所污染,如粉尘、毒物、噪音、辐射等。劳动者在此环境下工作 ,其健康就有可能受到损害,所以,必须采取措施,治理上述危害,以保证劳动者的健康。
七、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
工伤事故的发生除了有许多“不可抗拒的”“难以预测的”情形外,还有大量的工伤事故是属于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工作条件对人的影响造成的。为了避免或减少工伤事故发生,我们要高度重视预防工作,早期介入管理和采取有效预防措施,将事故消灭的萌芽状态,切实做好预防工作事故的发生。
八、经济措施,通过实行工伤保险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办法,建立一种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的内部控制机制。
对工伤预防培训有哪些建议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法律分析
加强劳动者安全生产的培训,让劳动者有安全生产的强烈意识;及时合理发放合格的劳动保障用品;在危险岗位醒目位置张贴安全生产警示标志; 对预防安全事故培训教育,最好图文并茂,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实际状况,以声动的事故案例为主要内容,辅助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宣教,重点提高员工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和提高员工的安全技能及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觉悟。 坚持预防优先。把减少事故伤害和职业病危害作为工伤预防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隐患排查,从源头上控制工伤事故发生,切实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持单位主体。强化用人单位工伤预防主体责任。用人单位要严格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把工伤预防措施落实到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坚持重点治理。要结合当地产业结构特点,针对工伤事故多发行业和岗位,对症治理、力求实效;着力长效机制建设,推动工作可持续性发展。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第十二条 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工伤预防费用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卫生行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投资运营、兴建或者改建办公场所、发放奖金,或者挪作其他用途。
企业工伤应对防范措施
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及时参加工伤保险;把好员工入职审查关;积极向第三方追偿;有效利用商业保险;创新用工形式转移风险。
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